立法院會議的程序與階段用詞
立法院的會議程序高度格式化:主席在每個階段轉換時會說一句固定句式的宣告(「現在開會」「請宣讀第○條」「請問有無異議?」)。這些宣告構成一個封閉集合,是判斷一場會議進行到哪個階段的依據。
本文說明八種會議各自的程序特徵、容易混淆的兩組法定用語,以及用公報逐字稿做程序分析時最容易踩的坑。
所有數字來自第 8–11 屆公報逐字稿的全屆普查(14,057 場中成功分析 13,988 場,涵蓋 99.5%),查證日期 2026-09-10。[來源: stage-terms-census-2026-09.md]
八種會議,程序差很多
| 會議種類 | 第8屆 | 第9屆 | 第10屆 | 第11屆 | 合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院會 | 2,087 | 1,561 | 1,222 | 1,025 | 5,895 |
| 委員會 | 1,771 | 1,864 | 1,528 | 1,141 | 6,304 |
| 聯席會議 | 181 | 166 | 212 | 99 | 658 |
| 公聽會 | 102 | 115 | 90 | 111 | 418 |
| 黨團協商 | 56 | 144 | 104 | 66 | 370 |
| 程序委員會 | 0 | 100 | 117 | 102 | 319 |
| 全院委員會 | 13 | 13 | 5 | 38 | 69 |
| 全院委員談話會 | 8 | 10 | 6 | 0 | 24 |
(統計截至 2026-09-10 查證時的公報目錄;第 8 屆程序委員會紀錄公報幾乎不刊登。「考察」沒有公報紀錄,不在表內。)
程序的繁簡差距很大。以 137 個階段用詞為尺,各類會議「完全不出現」的用詞數:委員會 11 個、院會 15 個、聯席會議 26 個,而公聽會 66 個、黨團協商 54 個、全院委員談話會 103 個。後三者的程序極簡——不清點人數、不宣讀議事錄、沒有詢答與逐條討論。[來源: stage-terms-census-2026-09.md]
幾個關鍵程序的覆蓋率對照:
| 程序 | 院會 | 委員會 | 公聽會 | 黨團協商 | 程序委員會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已足法定人數 | 23% | 77% | 0% | 0% | 94% |
|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| 0% | 74% | 0% | 0% | 93% |
| 現在進行詢答 | 0% | 29% | 0% | 0% | 0% |
| 逐條討論 | 64% | 17% | 10% | 11% | 0% |
院會「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」為 0%,不是院會不確定議事錄,而是院會用的句式是「宣讀本院第○次會議議事錄」(院會 21%)——同一個程序在不同會議用不同句子,比對時要兩種都收。
一讀的「大體討論」與二讀的「廣泛討論」
這兩個詞常被混用,但在法律上屬於不同讀會、處理不同的事。[來源: meeting-procedure-law.md]
| 大體討論 | 廣泛討論 | |
|---|---|---|
| 法源 | 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 8 條第 3 項、第 67 條 | 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 9 條第 3 項 |
| 階段 | 一讀會 | 二讀會 |
| 對象 | 立委提出的「其他議案」(非法律案)、請願文書成為議案者 | 各委員會審查完的議案,或逕付二讀的議案 |
| 討論什麼 | 提案旨趣 | 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 |
| 討論後做什麼 | 議決交付審查、逕付二讀,或不予審議 | 15 人以上連署可提議重付審查或撤銷 |
白話說:大體討論決定「這案子要不要送委員會審」,廣泛討論決定「委員會審完的結果收不收」。
兩個連帶規定:
- 修正動議卡在廣泛討論之後。《立法院議事規則》第 11 條規定修正動議須於二讀會廣泛討論後或三讀會中提出。
- 協商過的議案,廣泛討論會被壓縮。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 73 條規定,經協商的議案於廣泛討論時,除經黨團要求依政黨比例派員發言外,其他委員不得請求發言;逐條討論時出席委員也不得請求發言。
實測上這個階段常被略過。即使在主席實際進行逐條審查的場次中,院會宣告「廣泛討論」的只有 12.1%、「大體討論」12.6%;委員會分別是 3.9% 與 11.3%。常見寫法是「因廣泛討論並無委員登記發言,現在進行逐條討論」或「省略大體討論,逕行逐條審查」。[來源: stage-terms-census-2026-09.md]
全院委員談話會在做什麼
法律上,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 2 條第 3 項是唯一提及全院委員談話會的條文:開議日由各黨團協商決定,協商無法達成共識時,由院長召開全院委員談話會,依各黨團所提之議程草案表決定之。[來源: meeting-procedure-law.md]
實務上的用途與法條寫的不同。第 8–11 屆共 24 場談話會中,21 場在處理召開臨時會的提案——決定要不要開臨時會,以及臨時會要審哪些「特定議案」;其中 11 場涉及人事同意權案(監察委員、大法官、考試委員),因為這類案件常需在休會期間以臨時會處理。符合法條所寫「開議日議程表決」用途的只有 2 場。[來源: stage-terms-census-2026-09.md]
臨時會本身的依據是《憲法》第 69 條(總統咨請,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)。至於「臨時會的特定議案由談話會表決決定」,在憲法、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、《立法院組織法》、《立法院議事規則》中均查無明文規定。[來源: meeting-procedure-law.md]
談話會的程序極簡,137 個用詞中有 103 個完全不出現。實際流程是宣讀提案、詢問有無異議、有異議則表決、散會:「現在散會」出現於 92% 的場次、「請問有無異議?(無)」71%、「進行表決」與「報告表決結果」各 67%。
可用來識別會議種類的用詞
有些用詞幾乎只在單一會議種類出現,可作為判定依據。以下為純度 97% 以上、且主席實際說出口比例 60% 以上者(純度=該用詞出現的全部場次中屬於本會議種類的比例):
| 會議種類 | 用詞 | 出現場次 | 純度 | 該類會議覆蓋率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院會 | 請宣讀審查報告 | 3,978 | 99.9% | 68% |
| 院會 | 請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| 3,773 | 97.7% | 65% |
| 院會 | 有無文字修正 | 3,633 | 99.7% | 62% |
| 院會 | 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 | 3,432 | 100% | 59% |
| 院會 |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| 2,011 | 99.2% | 34% |
| 院會 | 改為交○○委員會審查 | 1,143 | 98.6% | 20% |
| 院會 | 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 | 892 | 99.9% | 15% |
| 院會 | 照議事處意見處理 | 387 | 100% | 7% |
院會的識別特徵最強,因為報告事項與二三讀程序只在院會發生。其中「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」全屆出現 153,368 次、主席佔比 100%——院會報告事項逐案處理,一次院會可處理 200 件以上,每件主席宣告一次。
純度高不等於能用於語音辨識。 「(二讀)」「(三讀)」標記的純度同為 100%,但它們是公報編輯加上的排版標籤,主席不會念(見下節)。挑選識別特徵時,純度與主席宣告佔比必須一起看。
用公報逐字稿做程序分析的三個坑
一、逐字稿不是錄音稿
逐字稿除了「誰說了什麼」,還收錄沒有人念出來的紙本文件全文——委員的書面預算提案(一場會可附數百件)、委員會審查報告、議程附錄——以及公報編輯加上的排版標記。把整份當一團文字比對關鍵詞,這些都會被算進去。
實測 137 個用詞中,55 個有超過一半的出現不是主席說的,其中 12 個主席幾乎沒說過。對照兩個極端:
| 用詞 | 全屆總次數 | 主席說的比例 |
|---|---|---|
| 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 | 153,368 | 100% |
| 宣讀第○條 | 96,299 | 95% |
| 凍結 | 262,190 | 16% |
| 審查完竣 | 61,505 | 4% |
| 段落:質詢:委員:時刻 | 37,701 | 0% |
「凍結」的多數出現在委員的書面預算提案上,「審查完竣」在書面審查報告內文,「段落:」開頭者全部是公報排版標記。
要區分兩者,需依逐字稿行首的 發言人: 標記建狀態機切分,並排除 段落、項目、提案人、連署人、程序委員會意見、議事處意見、決議、附件 等結構性前綴(它們不是發言人)。[來源: gazette-parsed-coverage.md]
用途決定該用哪個口徑:即時語音辨識只能用主席佔比高的用詞;離線的逐字稿結構化解析則相反,全文口徑才對——「段落:討論事項」正是切分議程段落最好用的標記。
二、內嵌的上次會議議事錄會污染判讀
委員會的議事錄不獨立成篇,而是內嵌在下一次會議紀錄的開頭。解析時必須把以 段落:議事錄: 開頭的 block 整塊排除,否則上次會議的程序會被算進本次。[來源: gazette-parsed-coverage.md]
三、覆蓋率不等於程序發生比例
一場會議的紀錄常被切成多筆公報議程(跨冊別、跨日續會),部分紀錄從中段開始、不含開場程序。因此「清點人數」的覆蓋率偏低,不代表那些場次沒有清點人數。制度性例外也存在:臨時會第 1 次會議沒有上次議事錄可宣讀、選舉召集委員的場次議程不排議事錄。
資料涵蓋與已知缺漏
公報逐字稿透過 tw.openfun~api~legislation 的 gazette_agenda_doc/{id}/parsed 端點取得。第 8–11 屆八種會議共 14,057 場,實際成功取得 13,988 場(99.5%)。
69 場穩定失敗:41 場回傳 PHP 除錯輸出而非 JSON、13 場 HTTP 500、15 場 JSON 解析失敗,各重試三次結果一致,屬資料源問題。缺漏集中在院會(44 場)。[來源: gazette-parsed-coverage.md]
取用時注意:逐字稿網址必須從公報目錄回應的 處理後公報網址 陣列中取 type=parsed 的 url,不可自行用「公報議程編號」組網址,doc id 與議程編號有偏移。
相關資料集
tw.openfun~api~legislation:立法院議事、公報、IVOD 等完整資料的 API,本文所有實測數字的來源tw.gov.moj~ref~law:全國法規資料庫,本文引用的法條來源- 延伸閱讀:歐噴的立法院資料——四個立法院資料集該怎麼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