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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w.openfun~bulk~campaign-finance — 政治獻金申報(打包下載版)

版本:2026-05 最後更新:2026-05-20 維護:歐噴資料(data.openfun.tw) 授權:CC-BY 4.0 International 原始資料授權: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 OGDL-Taiwan-1.0

資料集概述

本資料集為監察院受理政治獻金申報平台(ardata.cy.gov.tw)所公開的選舉收支明細,由歐噴整理為兩個統一的 CSV 檔案。涵蓋民國 107 年至 113 年各類公職人員選舉(含補選)的政治獻金申報紀錄,共約 197 萬筆,是台灣公開的最完整的選舉金流資料來源之一。

適合用途:候選人收支結構分析、企業/個人捐贈軌跡追蹤、廠商收受款項分析、選舉支出研究、政治獻金法遵循狀況觀察。

為什麼是 CSV?原始格式說明

監察院原始下載格式為數千個 .zip 壓縮檔,依「選舉場次 × 縣市 × 候選人」分散組織,直接使用極不便。歐噴將全量資料整理為兩個統一的 CSV 檔(incomes、expenditures),適合需要全面性分析的使用者下載後在本機處理。

若使用者只需查詢「特定候選人」或「特定選舉」的子集,未來會提供 tinydb API 版(slug 待定),可直接以 API 查詢,無需下載數十 MB 完整檔案。目前階段請以下載 CSV 為主

資料來源

項目 說明
原始資料 監察院受理政治獻金申報平台(ardata.cy.gov.tw)
整理來源 歐噴資料庫(data.openfun.tw)
原始授權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 1 版(OGDL-Taiwan-1.0)
整理授權 CC-BY 4.0 International
引用標示 「資料來源:監察院受理政治獻金申報平台/歐噴資料庫(data.openfun.tw)」
涵蓋範圍 全台所有依政治獻金法須申報的候選人/政黨
涵蓋選舉 民國 107-113 年各類公職人員選舉(含補選)
實際交易日期範圍 民國 107-113 年(103-105 年舊選舉僅含賸餘申報)
總筆數 收入 793,343 筆 + 支出 1,176,658 筆 = 1,970,001 筆

檔案結構

檔案 下載 URL 筆數 說明
incomes.csv https://lydata.ronny-s3.click/incomes.csv 793,343 收入明細(捐贈來源)
expenditures.csv https://lydata.ronny-s3.click/expenditures.csv 1,176,658 支出明細(費用用途)

兩檔欄位完全相同(26 欄),以 收入金額支出金額 欄位區分方向。檔案編碼為 UTF-8 with BOM。

法源依據

政治獻金申報屬監察院依法蒐集並公開之資料,依下列規定揭露與規範:

申報義務

  • 《政治獻金法》第 21 條:候選人、政黨、政治團體應將收支結算情形向監察院申報。
  • 《政治獻金法》第 23 條:候選人之賸餘款項應依法處理,未動支者須續行申報,直至款項用罄或繳庫。

捐贈上限與罰則

  • 《政治獻金法》第 17 條:對政黨/政治團體之捐贈上限:
    • 同一政黨/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:個人 ≤ 30 萬元、營利事業 ≤ 300 萬元、人民團體 ≤ 200 萬元
    • 不同政黨/政治團體每年合計:個人 ≤ 60 萬元、營利事業 ≤ 600 萬元、人民團體 ≤ 400 萬元
    • 政黨對同一/不同政治團體之年度捐贈總額,比照人民團體之上限
  • 《政治獻金法》第 18 條:規範對擬參選人之捐贈上限:
    • 同一(組)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:個人 ≤ 10 萬元、營利事業 ≤ 100 萬元、人民團體 ≤ 50 萬元
    • 不同擬參選人每年總計:個人 ≤ 30 萬元、營利事業 ≤ 200 萬元、人民團體 ≤ 100 萬元
    • 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(組)擬參選人之金錢捐贈:總統副總統 ≤ 2,500 萬元、立法委員 ≤ 200 萬元、直轄市長/縣(市)長 ≤ 300 萬元
  • 《政治獻金法》第 14 條第 1 項匿名捐贈不得超過新臺幣 1 萬元——亦即 1 萬以下可走「匿名捐贈」。這部分出現在資料的「匿名捐贈」紀錄中,但「捐贈者」欄位為匿名(無姓名/統編可揭)。
  • 《政治獻金法》第 29 條:違反第 17、18 條規定之捐贈,按其違反規定之捐贈金額處 2 倍以下罰鍰。歷年監察院裁罰案件中,「捐贈超過限額」一直是最大宗(截至 109 年累計 759 件,出處:監察委員趙永清於 109 年公布之 93–109 年累計回顧)。

查核時程與資料解讀

重要:監察院收到候選人申報後會進行查核,但實務上完整查核 — 涉及跨筆勾稽、累加計算是否超過年度上限、追查累虧公司捐贈、判斷是否為境外資金等 — 通常需要數個月甚至 1 年以上才能完成,違規裁罰多在選後一段時間才會陸續公告。

從本資料集本身可以做的初步檢查:監察院的裁罰紀錄不在本資料集內,但可從資料中查詢「同一候選人在該場選舉是否有後續『賸餘』或『更正』申報紀錄」 — 篩 申報序號/年度 為「第 N 次賸餘」的紀錄、或 更正註記資料更正日期 欄位有值的紀錄。事後更正密集、跨年補件、或金額大幅變動,往往對應監察院查核或候選人補件,可作為「該筆首次申報是否曾遭發現問題」的線索之一(但無法取代監察院實際裁罰紀錄)。

因此本資料集中看到的捐贈紀錄不等於「監察院已確認為合法」。在做分析時要特別注意:

  • 同一捐贈者(個人姓名或法人統一編號)對同一候選人,年度合計是否已逼近或超過上限
  • 同一捐贈者跨候選人的累計,是否超過該身分別之年度總額限制
  • 涉及大額或多筆同一來源的紀錄,分析時應與監察院後續發布之裁罰紀錄交叉比對
  • 法人捐贈如為「累虧公司」(連續虧損之企業),依法亦不得捐贈,這類違規同樣需要監察院後續查核才會浮現

其他

  • 《政治獻金查核準則》:規範申報格式、查核流程與利害關係人揭露範圍。
  • 《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及查閱辦法》:規範監察院公開與查閱會計報告書之程序。

依《政治獻金查核準則》第 21 條,支出對象具有下列身分之一時,須揭露相關關係人姓名與職稱:

  1. 政黨/政治團體的負責人、選任人員及代理人
  2. 前述人員的配偶、共同生活家屬或二親等內親屬
  3. 前述人員擔任負責人、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或相當職位的法人或團體

涵蓋選舉

選舉名稱 欄位分類,涵蓋以下類型的選舉(括號內為「民國年 / 西元年」):

  • 全國性選舉
    • 總統副總統選舉(109 / 2020、113 / 2024)
    • 立法委員選舉(109 / 2020、113 / 2024)
  • 地方選舉(103 / 2014、107 / 2018、111 / 2022)
    • 直轄市長、縣市長
    • 直轄市議員、縣市議員
    • 鄉鎮市長、鄉鎮市民代表
    • 村里長
  • 補選:多場第 9、10 屆立委補選及縣市層級補選

完整明細自民國 107 年(西元 2018 年)九合一起才有。 在那之前的選舉(含 2014 九合一、2016 立委/總統、各場 2017 以前補選)只留下候選人選後的「賸餘款項申報」紀錄,沒有完整捐贈來源/支出明細。要做交易層級分析請以 交易日期 >= 1070101 過濾;要分析 2018 年以前的選舉收支則本資料集無法支援。

資料特性與限制

資料準確性

  • 政治獻金資料為候選人/政黨依法向監察院申報的紀錄,準確性依賴申報人自主提供
  • 監察院會進行查核但無法完全排除登錄錯誤、漏報或事後更正。
  • 更正註記 欄位可標示該筆紀錄是否經過事後更正;資料更正日期 為更正時間。

涵蓋範圍說明

  • 有涵蓋:所有依法須申報之候選人/政黨之收支紀錄、超過揭露門檻的捐贈、所有金額之支出。
  • 可能未涵蓋:未依法申報者;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未達申報門檻者。1 萬元以下之匿名捐贈會列於「匿名捐贈」紀錄但「捐贈者」欄為匿名(依政治獻金法第 14 條第 1 項)。
  • 不涵蓋:政黨平時運作之政治獻金(非選舉用途)、競選期間實物贊助未折算金額者、地下金流。

詮釋資料時的注意事項

  1. 申報的 身分證/統一編號 為當時狀態:法人在資料中的統一編號是其申報當下的狀態。若該筆紀錄是數年前的,現在公司可能已停業、廢止、更名或被併購;以此欄位對照 tw.gov.fia.eip~ref~business-tax 時,請理解你看到的是「目前」的公司狀態而非申報當時的狀態。
  2. 序號 不是主鍵:每位候選人各自從 1 開始編號,相當於候選人申報書內的列號,不能作為跨候選人或全表的唯一識別。
  3. 匿名捐贈與揭露詳細資料的門檻是兩件事:依政治獻金法第 14 條第 1 項,超過 1 萬元之匿名捐贈不准,亦即 1 萬以下可走匿名(這部分會出現在資料的「匿名捐贈」紀錄、但「捐贈者」欄為匿名);另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 6、8 條,同一收支對象累計超過 3 萬元才需另列詳細明細表,這是「揭露詳細資料」的真實門檻。資料中看到的捐贈者分布已過濾掉大量小額匿名捐款,分析「誰捐了多少」時要意識到這個取樣偏誤。
  4. 賸餘申報 ≠ 同一場選舉的競選收支申報序號/年度第N次賸餘 之紀錄,是候選人在當次選舉結束後續年度動用/處理賸餘款項之記錄。要分析某場選舉本身的競選收支,請過濾為 首次申報;要分析候選人選後的款項流向,才看賸餘申報。
  5. 應揭露之支出對象=是的紀錄具研究價值: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 21 條,這類紀錄揭露候選人與廠商/個人之間的特定關係(負責人、親屬、董監事等),可作為利益衝突、政商關係研究的線索。
  6. 個資遮蔽程度不對稱:個人身分證後段遮蔽到無法精確識別個人,但法人統一編號完整揭露 — 因此本資料集適合做「法人捐贈來源」研究,不太適合做「個人捐贈者畫像」研究。

與其他資料來源的差異

資料來源 負責機關 特點
本資料集(CSV) 監察院 → 歐噴整理 兩個全量 CSV,欄位統一,適合分析
監察院原始下載 監察院 數千個 .zip,依選舉/縣市分散,須逐檔解壓
監察院線上查詢 監察院 網頁介面,僅支援單一候選人即時查詢
中選會選舉資料 中央選舉委員會 候選人基本資料、得票數,不含金流

欄位說明

選舉名稱

選舉種類與屆數,e.g. 113年立法委員選舉111年直轄市長選舉109年總統副總統選舉

文字欄位,請以完整字串精確比對;不要只比 113立委,會無法對上。

縣市

候選人參選地之縣市名稱(文字,例:臺北市新北市)。非行政區代碼

部分跨縣市選舉(如總統副總統)此欄可能為空或為 全國

序號

每位候選人從 1 開始之流水序號,僅在同一候選人、同一申報內唯一,不是全表主鍵。

要做唯一識別,請組合 (選舉名稱, 擬參選人/政黨, 申報序號/年度, 交易日期, 捐贈者/支出對象, 金額) 等欄位。

擬參選人/政黨

候選人姓名或政黨名稱。同一位候選人在不同選舉中名字寫法可能略有差異(如別名、空白),分析時建議用 str.contains 模糊比對輔助確認。

申報序號/年度

值為 首次申報第N次賸餘

  • 首次申報:競選期間結束後的正式申報,是該場選舉主要的收支結算。
  • 第N次賸餘:依政治獻金法第 23 條,賸餘款項在後續年度繼續使用或處理時的申報。可一直延伸到款項用罄或繳庫為止。

交易日期

收入或支出發生的日期,民國年 YYYMMDD 格式(7 位數字)。此欄是分析候選人的金流時序的主要依據 — 例如某筆收入是在競選期間內收到、還是選後賸餘期間收到,影響該筆款項的法律性質與用途限制。

具體格式說明與西元年轉換寫法見 skill.md

收支科目

法定的收支分類。

收入類(incomes.csv 中出現):

  • 個人捐贈收入
  • 營利事業捐贈收入
  • 人民團體捐贈收入
  • 政黨捐贈收入
  • 匿名捐贈
  • 其他收入

支出類(expenditures.csv 中出現):

  • 宣傳支出
  • 人事費用支出
  • 交通旅運支出
  • 集會支出
  • 公共關係費用支出
  • 租用競選辦事處支出
  • 租用宣傳車輛支出
  • 雜支支出
  • 返還捐贈支出 / 返還支出
  • 繳庫支出
  • 捐贈政治團體或所屬政黨支出
  • 捐贈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支出
  • 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支出
  • 支付當選後與其公務有關之費用 / 當選後與其公務有關之費用支出

捐贈者/支出對象

收入紀錄中為捐款人姓名(個人)或公司/團體名稱(法人);支出紀錄中為受款廠商、個人或機構名稱。

身分證/統一編號

  • 個人:身分證字號,後段遮蔽(如 G12*******)。
  • 法人/團體:8 碼統一編號,完整揭露。可作為 JOIN key 對應 tw.gov.fia.eip~ref~business-tax,取得該法人之名稱、行業別、地址、設立日期、組織別、登記狀態等資訊。

收入金額支出金額

新台幣元(小數點兩位)。兩欄互斥:每筆紀錄非 收入金額 > 0 就是 支出金額 > 0,另一欄為 0.00

實務上 incomes.csv 中所有紀錄 支出金額 = 0,expenditures.csv 中所有紀錄 收入金額 = 0

捐贈方式

匯款 / 現金 / 票據。僅收入紀錄有值;支出紀錄此欄為空。

存入專戶日期

款項存入候選人競選專戶之日期(民國年 YYYMMDD)。多為收入紀錄使用。

返還/繳庫

標示該筆是否為「返還捐贈」或「繳庫」紀錄。

依政治獻金法規定,候選人收受不符合法令的捐贈須返還;競選結束後若有剩餘款項,依規定處理(捐贈公益、繳庫等)。

支出用途

支出的具體說明文字,自由填寫(例如「FB 廣告投放」、「印製文宣」、「便當費」)。可用全文搜尋找特定類型支出。

金錢類

金錢非金錢。非金錢類為實物贊助、勞務折算等,依規定須估算金額並揭露。

地址

捐贈者或支出對象之地址,行政區以下遮蔽(保留至鄉鎮市區層級),例如 臺北市松山區****

聯絡電話

多數為空,僅少數紀錄有值。

應揭露之支出對象

/ 。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 21 條,支出對象若與候選人/政黨有特定關係,須額外揭露關係人資訊。此欄為法令判定結果。

支出對象之內部人員姓名支出對象之內部人員職稱

依《政治獻金查核準則》第 21 條須揭露的關係人姓名與職稱。揭露對象包括:

  • 政黨/政治團體的負責人、選任人員及代理人
  • 前述人員的配偶、共同生活家屬或二親等內親屬
  • 前述人員擔任負責人、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或相當職位的法人或團體

政黨之內部人員姓名政黨之內部人員職稱

當該紀錄涉及政黨時,揭露政黨相關人員資訊。

關係

與候選人的具體關係說明(自由文字,例如「胞兄」、「選任人員」)。

更正註記

該筆紀錄是否為更正紀錄。

資料更正日期

更正日期(民國年 YYYMMDD)。

更新頻率與版本記錄

版本 更新日期 說明
2026-05 2026-05-20 知識文件改版:補上法源依據、與其他來源差異、版本記錄;欄位說明擴充至 26 欄完整版;移除與 skill.md 重複之操作範例(保留在 skill.md)

更新頻率:選後不定期同步監察院公開資料。

相關資料集與主題

類型 連結 關聯說明
主題 台灣政治獻金制度 政治獻金的制度脈絡:與競選經費/賄選的差別、捐贈上限、揭露門檻、申報與賸餘、立法沿革、公投與罷免的範圍。理解這份資料「看得到什麼、看不到什麼」的背景知識
資料集 tw.gov.fia.eip~ref~business-tax 法人 8 碼統一編號可 JOIN,取得公司名稱、行業別、地址
資料集 tw.gov.cec~ref~election-event 對應 選舉名稱,取得投票日、屆次、選舉層級等 metadata
資料集 tw.gov.moi~ref~party 對應政黨名稱,取得政黨完整資料
資料集 tw.gov.judicial~ref~foundation 政黨亦為法人,可查法人登記主索引,進一步至 tw.gov.judicial~ref~foundation-doc 查重要幹部與黨主席的歷次變更紀錄
資料集 tw.gov.cec~ref~candidates 對應 擬參選人/政黨 為候選人姓名的紀錄

AI 使用指引

AI agent 使用指引(含下載 URL、資料形態、常見陷阱、標準流程)見 skill.md